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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体育官方入口中国政法大学_教育部_国家_法学

时间:2023-07-08 10:05:35

 

  BOB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 [1] 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50] “211工程”建设高校,入选“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立格联盟”“全球法学院联盟”“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员,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高校,被誉为

  学校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

  截至2022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设有昌平校区、海淀校区,有在校生18143人,教学科研岗教师1194人;下设19个教学单位、26个本科专业;拥有3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评估结果为A+。

  巍巍学府,苒苒风华。中国政法大学是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和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正式成立,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新中国的法学教育从此掀开了新的篇章。1978年,在文革中停办的北京政法学院浴火重生;1979年,恢复招收本科生,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85年,在昌平开辟新校区;1987年,昌平新校区投入使用;2000年,中国政法大学划归教育部;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7年,法学一级学科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2011年,学校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大学;2013年,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组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被首批认定为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获准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即“111计划”)立项,是全国唯一获批的法学类引智基地。

  薪火相传,硕果累累。六十余载,一代代法大人秉承“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BOB体育官方入口,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特色办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始终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以卓越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BOB体育官方入口、社会服务推动国家法治昌明、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及生态文明为己任,追求公平正义、崇尚学术自由,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和普法宣传,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始终活跃在国家法治建设的最前列,始终奋进在高等教育的最高端,探索走出了一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国际发展、和谐发展的强校之路。学校先后培养了20余万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一大批学术名师、政法英才,创造了一系列有价值、有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为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目前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中心、法学研究中心、法学图书资料信息中心、国家立法与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和法律文化交流中心,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重镇”。

  弘扬传统,与时俱进。当今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高等教育迎来瞄准“双一流”目标、全面提高质量、创新驱动发展的崭新阶段,这为学校发展带来了全新机遇,也提出了严峻挑战。学校将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规律,以建设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一流法科强校为目标,汇聚优质办学资源,建立协同融合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治国家建设培养优秀人才和提供智力支持。

  凝心聚智,再创辉煌。今天的法大正以强劲的发展势头和昂扬的精神面貌继续书写着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崭新篇章。我们相信,全体法大人一定能够精诚团结,众志成城,抢抓机遇,迎接挑战,立足中国大地办好独具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和培养人格健全、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在繁荣高等教育事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实现学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九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五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BOB体育官方入口。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六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实验班)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第二十二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均为四年。

  第二十四条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由我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BOB体育官方入口,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实验班)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措施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2023年)》。

  第二十六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授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我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学生在应用学习阶段,学费按法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BOB体育官方入口。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自动传真,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第三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必修课成绩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进入两年研究生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30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我校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的学生由我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的,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我校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本科阶段在人文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0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我校中国哲学或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美学、法治文化、法学理论、法律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和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的学生本科阶段在外国语学院学习,学制四年。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2名的学生、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8名的学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4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和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我校国际法学(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或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实验班)专业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0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我校数据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具备中国政法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经本人申请并通过学校考核后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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